提示:①操作完成之后,请安全退出②录取确认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确定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于2024年5月7日前确定考生录取情况。每位考生只有被入围专业录取的机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600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30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顺延200%的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

第二十二条  同分考生排序录取规则。当某专业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考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录取情况。高中学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上述情形依然相同的,则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全部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但不足300%比例时,则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0%比例确定为“拟录取”名单,余下的实考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名单。学校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二十四条  学校确定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名单时,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由考生提交的《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为准。学校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详见第十条)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看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待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其他院校拟录取和备录的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再次登录“服务平台”选择,依次循环。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某专业招生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二十九条  网上录取确认工作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录取名单。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并不影响其正常录取。